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3﹞13号)和《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常工政﹝2023﹞18号)的精神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朗诵比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朗诵作品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的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参加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分甲组和乙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三、朗诵内容及表演要求
(一)参选对象可以团队形式或个人形式报名参加选拔赛。团队形式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每名学生只能报1个节目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二)本次选拔赛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参选对象须录制一段5分钟以内的朗诵录音作品,朗诵须使用普通话,所提交录音作品可包含伴奏;
(三)朗诵作品内容须积极健康,可以是名家诗歌、散文与小说,也可以是原创作品等,原创作品版权应无争议;
(四)朗诵作品应由学生创作完成,教师可担任指导。
参选对象需将朗诵音频作品与报名信息表于6月16日前发至邮箱1311024993@qq.com。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6月30日前公布评审结果。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和参选对象具体情况,确定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朗诵表演参演人员。
联系人:胡庆芳
联系电话:15861177819
四、奖项设置及成果认定
(一)奖项设置
1. 艺术表演奖:甲、乙组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 优秀创作奖:在甲、乙组申报原创作品中评选。
3. 指导教师奖:甲、乙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
(二)成果认定
大学生艺术展演属于学校创新创业竞赛I级C类项目,艺术作品根据《赌博网站“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予以认定相应学时。
五、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加选拔活动,每个二级学院选送作品不少于2件,同时做好作品审查工作,不得选送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的作品。
附件1 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信息采集表(朗诵).doc
附件2 江苏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作品报名信息汇总表(朗诵).docx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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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7日